
2021年7月1日,贵州、云南、四川三省发布的《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》正式实施。赤水河流域生态保护行动迈上新台阶。今后,各地区将因地制宜,有序开展赤水河流域生态保护工作。 赤水河是长江上游的重要支流,以含沙量高、水体呈红黄色而得名。赤水河流域生物资源丰富,自然风光秀丽,承载着历史文化积淀。聚焦赤水河流域生态保护,是助力长江生态保护长效机制的重大举措,也是筑牢生态屏障的必然途径。打开过程。 当前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个又一个积极成果。例如,在云南,作为赤水河源头和上游地区,昭通市已完成17座小水电站的拆除和81座废弃矿山的生态修复。又如贵州赤水河流域16个水质监测断面的优良水质率100%,水质维持在Ⅱ类以上。 然而,赤水河流域生态治理之路任重道远,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突出问题。要进一步加强协调调度,严把质量关,以促进流域生态环境的进一步改善。 2021年10月19日,生态环境部在视频培训会上宣布,赤水河流域排污口排污调查工作正式启动。 会议明确,本次调查共覆盖赤水河流域2.04万平方公里,包括赤水干流、一级支流51条、中小支流72条。流域调查涉及四川泸州、贵州遵义、毕节、云南昭通等3省4市14个县区。要依靠多地区、多部门的协调配合,确保赤水河流 域排污口排查工作的顺利完成。 赤水河流域生态保护工作需要从源头做起。 调查工作是提交流域生态环境详细体检报告,查明流域生态环境存在的问题和原因,为后续对症处理工作奠定基础。 .调查采用“河流、近海水域水质测量”“排污口编号、溯源查污染源”的办法,水环境质量监测、排污口排污口排查、环境问题执法检查同步开展,向保质保量高效完成工作。 生态环境部表示,此次调研工作将为赤水河流域的综合保护治理打下坚实基础。各方齐心协力,协调好绿水青山与贵重资产的关系,促进赤水河流域生态经济发展,加快长江流域发展。经济带绿色发展。 |